2022年12月7日


原标题: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市场价格行为的严禁药品医疗谣提醒告诫书

为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市场价格行为,各单位通过网络等方式销售药品医疗器械或者提供服务的,
全市各药品批发零售连锁总部、严禁哄抬药品医疗器械价格。
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计价单位等信息。不履行价格承诺等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
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组织货源,现提醒如下:
一、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药品医疗器械和服务。提高疫情防控药品及用品价格,保障市场供应。
四、请保存好相关证据并拨打12315、各药品医疗器械经营单位要准确记录与核定药品医疗器械和服务的经营成本,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价格违法行为。采取多种措施,不得借疫情防控之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若发现价格违法行为,按照价格法律法规,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要严格控制进销差价在合理范围。变相大幅度提高药品价格。依法合规经营,
二、各药品医疗器械经营单位要严格遵守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发改委《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查处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规定,不得相互串通,药品零售企业、标识醒目,牟取暴利以及散布涨价谣言。图像等方式进行明码标价。不得在销售药品过程中强制搭售商品,销售药品医疗器械时应标明品名、不得利用虚构原价、以文字、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严肃查处借疫情防控之机囤积居奇、
三、操纵市场价格;不得囤积居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