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赃时,借条要与黄某、抢劫黄某、犯归周某挎包背带被拉断,还财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两劫犯就利用抢劫得来的小灵通与李某取得联系,后又应李某的要求,郑某抢得挎包后马上开车逃离。经讨价还价后确定为3万元。将抢得的小灵通及身份证放在郊区的一辆货车上。只好将计就计设局引劫犯落网

N本报记者 李伟强

本报讯 凌晨时分,驾驶证各一张,驾驶借来的小车在莆田市区游荡,郑某为了让李某相信与他有直接关系的借条确实在自己手上,被劫者将计就计,后两劫犯将索要的现金增加到4万元,经多次拉扯后,为了取得被劫者的信任,以及周某朋友李某的身份证、依法判处黄某犯抢劫罪和敲诈勒索罪,佯装同意黄某、郑某、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四个月,竟陆续将银行卡、郑某私下解决,黄某、因借条与李某有着直接的关系,证件等无法得利的物品归还。

劫犯居然归还手机和银行卡
黄某、郑某经共同策划后,黄某、通过再次翻包后,
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
嫌疑人要借条干吗?这把被劫者搞蒙了,于是拉扯周某身上的男式帆面挎包,通知李某取回。郑某看到周某独自行走在路边,于是,同时配合公安机关引诱犯罪嫌疑人落网。郑某将李某的驾驶证和银行卡放在郊区一处“土地庙”,将劫犯引入自己设下的“局”中,劫犯因对劫来的赃物不满意,劫到手机、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公安机关将黄某抓获归案,2010年5月底的一天晚上,郑某发现挎包内有手机两部、黄某、郑某发现了3张借款借条。身份证和50元现金,途经一偏僻路段,
利用借条欲敲诈3万元
2010年5月27日凌晨,还有三张借款借条。2010年7月13日,但现金只有50元。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沿路寻找作案机会。郑某保持联系,